類風濕關節炎能否停藥,是類風濕關節炎病友關切的問題,也是醫生一直關注的問題。
類風濕關節炎指南提出,經積極規范治療后,類風濕關節炎病情持續緩解,類風濕關節炎病友可與醫生商量,共同決定如何謹慎遞減抗風濕改善病情藥物。
原則上,首先減量或停用糖皮質激素,其次減生物制劑,特別是生物制劑與其他傳統抗風濕改善病情藥物聯用時。
類風濕關節炎病友需要關注這四個字“謹慎減藥”,不是停藥,而且減藥前面還加上“謹慎”二字。
結論基于下面幾方面原因:
1. 只有病情持續緩解才能有效阻止關節進一步損害。
2. 疾病活動度增加可能再次推進骨質破壞的進程。
3. 停用抗風濕藥物后,病情一旦復發,再次達到緩解的難度是停藥前的2倍。
國外研究(如BeSt研究)發現對類風濕關節炎處于臨床緩解1年以上的患者進行減藥或停藥,發現部分患者停藥后可持續緩解,但部分患者停藥后復發。但是,由于觀察時間較短,研究無法肯定這部分停藥后持續緩解患者,能否長期處于緩解狀態,即所謂的“治愈”。
類風濕關節炎病情得到緩解后,爭取維持在疾病緩解狀態。
具體做法:類風濕關節炎病情持續緩解1年以上時,在?漆t生評估后謹慎減少藥物劑量或種類,停藥應該非常慎重。